关于组织申报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职业院校

教学管理50强案例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的通知》(教职所〔2018〕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院校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院校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中职学校由各市州负责遴选后择优向我厅推荐,每个市州可推荐1-2所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可直接向我厅申报。

二、我厅将根据各地各院校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择优向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推荐。同时,对遴选中排名靠前的学校,将认定为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强校;对教育部全国通报存在违规行为、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媒体公开报道教学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且查证属实,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违纪事实的学校不列入遴选推荐对象。

三、本次申报推荐将实行公示制度。对拟向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所推荐和我厅拟认定为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强校的院校,我厅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公示其申报材料,对公示期间和推荐后经举报反映或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认定资格。

四、各院校要认真梳理本校教学管理情况,总结经验成绩,突出亮点特色,认真填报《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申报书》(见附件)。中职学校以市州为单位,高职高专院校以校为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书(Word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及相关支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中职学校还须附市州推荐公文(加盖市州教育(体)局公章的pdf版)。

五、申报工作联系人

1、高职:毛静、肖帅、刘婕,0731-84714893,zcc906@163.com;

2、中职:张红娟、彭文科,0731-84723764,hnzcc908@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6日




附件1: 附件: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申报书
附件2: 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的通知(教职所〔2018〕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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