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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分享 2018-10-12 来源:长沙市教育局 作者:易茜 编辑:本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指的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包含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提交认定申请,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审查后,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0月15日——10月3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

  11月5日——11月15日,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4.申请人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中“个人办事”栏目查询。

  附件:

  1、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2、2018年秋季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3、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4、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附件2:2018年秋季长沙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区县(市) 体检医院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城区认定点(含市教育局、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0731-88639193
长沙市第一医院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0731-84667602
长沙市第三医院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0731-85171599
长沙市中心医院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医院建议提前电话预约) 0731-85667926
长沙县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0731-85259141
望城区 望城区人民医院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北路126号 0731-88085959
浏阳市 浏阳市中医院 浏阳市北正中路67号 0731-83611974
浏阳市人民医院 浏阳市人民路49号 0731-83681578
宁乡市 宁乡市人民医院 宁乡市玉潭街道一环西路 0731-87808558
宁乡市中医院 宁乡市玉潭街道楚沩中路171号 0731-87822519

  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附件3: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非师范类)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纸质表格

A3纸一式二份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表上所示主要信息与网报数据是否一致,注意申请人是否改动表格制式及信息内容。

2.标准一寸照片

原件

一张

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3.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4.户口簿或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原件

A4打印一份

1.户籍证明件的证明时间需在现场确认的当月内;

2.劳动合同签订的聘用期需为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1030日,合同生效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社保局公章,需为12333网站打印稿。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1030日,有社保记录即可。应届毕业生可免去此项。

5.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证书

原件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印件

A4打印一份

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原件复印件

A4单面

复印一份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1030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原件

A4一份

表格在卷宗里下载,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提示:申请人请先自行下载并打印卷宗相关内容,参加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对应的卷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卷宗内所有内容于现场确认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师范类)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纸质表格

A3纸一式二份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表上所示主要信息与网报数据是否一致,注意申请人是否改动表格制式及信息内容。

2.标准一寸照片

原件

一张

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3.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

4.户口簿或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原件

A4打印一份

1.户籍证明件的证明时间需在现场确认的当月内;

2.劳动合同签订的聘用期需为1年以上(含1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1030日,合同生效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需有社保局公章,需为12333网站打印稿。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1030日,有社保记录即可。应届毕业生可免去此项。

5.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复印件

A4复印一份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

7.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复印件

A4一份

1.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均开设,且申请人成绩均合格;

2.应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毕业学校盖公章;往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保管本人人事档案的部门盖公章。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原件复印件

A4单面

复印一份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且结论明确。2.体检须在1030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原件

A4一份

表格在卷宗里下载,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10.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

A4一份

此项仅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

  提示:申请人请先自行下载并打印卷宗相关内容,参加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载对应的卷宗,提交的材料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卷宗内所有内容于现场确认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附件4:2018年秋季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的时间、地点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至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3.现场确认、接受申请: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点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建议提前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到相应区县(市)教育局领取证书,详情咨询区县(市)教育局。

  2.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在市教育局认定后,直接邮寄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必须本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