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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分享 2016-12-06 来源:原创 作者:易茜 编辑:本站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关于编制和发布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8号等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做好长沙市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质量年度报告范围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中职部。
  二、报告要求
  1、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可参考附件)。
  2、质量年度报告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质量年度报告(****年)”。
  3、请12月12日中午以前将质量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503794672@qq.com,纸质版必须加盖学校公章,然后送长沙市教科院202室袁老师处。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参考提纲
  长沙市教育局职成处
  长沙市教科院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